安徽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明年一月施行
發布時間:2014-11-20 閱讀量:1846
作者: 發布時間:2014-11-18 信息來源:中安在線-安徽商報 閱讀次數:234 次
公共資源交易領域腐敗易發多發,為了加強對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益,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腐敗。我省明年1月1日將施行《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目前,該辦法已在省人民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通過。
根據辦法,省、合肥市共同組建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場所,鼓勵設區的市與所屬縣公共資源交易場所一體化管理,鼓勵跨市異地利用公共資源交易場所實施公共資源交易。交易中心不得行使或者代行行政審批、備案權,不得違法從事招標代理等中介服務;交易中心和綜合管理、行業監督部門不得設置會員注冊、資質驗證、投標或者競買許可、違法強制擔保、要求設立分支機構等限制性條件,不得干預交易活動。如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員出現上述行為,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