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市建筑業發展和建筑市場監管工作要點
發布時間:2017-03-31 閱讀量:4637
2017年,合肥市建筑業將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引,以《合肥市建筑業“十三五”發展規劃》為統攬,在市委市政府、市城鄉建委黨委領導下,按照“轉理念、強隊伍、立信用、創品牌”的總體工作思路,繼續打好“發展+監管”組合拳,實現建筑業發展、市場監管雙提升,為合肥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新貢獻。
一、工作目標
全年力爭完成建筑業總產值3550億元,實現增加值700億元,完成稅收55億元;建筑業總規模保持50%以上全省首位度、全國省會城市前十位次,進一步鞏固我市建筑業在經濟發展中的支柱產業地位。
進一步服務建筑業轉型升級,全市一級及以上建筑業企業數量達到300家以上,其中新增一級企業25家以上,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建筑業企業數量達到165家以上;新增特級企業2-3家(項),我市特級企業總數達到13家以上。
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進一步鞏固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成效,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進一步提升信用體系建設水平,進一步加大建筑市場執法力度,為建筑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氛圍。
二、工作任務
(一)繼續完善各項工作制度
1、修訂《合肥市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信用管理辦法》以及《合肥市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信用評價計分標準》;擬定《合肥市建設工程項目負責人信用考核辦法》;修訂完善《合肥市扶持產業發展“1+3+5”政策體系及實施細則》中關于扶持建筑業發展政策內容;修訂《關于加強合肥市建設監理工作監督管理的實施意見》(合建建管【2014】55號);印發《關于開展合肥市建設工程企業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擬定《關于在全市開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擬定《關于加強合肥市建筑施工現場項目負責人增權消項管理工作的通知》;印發《關于做好2017年合肥市預拌混凝土企業動態監管工作的通知》。
(二)持續推進建筑業轉型發展
2、重點幫扶企業資質升級。重點幫扶安徽省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合肥市公路橋梁工程有限公司、中鐵二十四局安徽公司、安徽省路橋集團有限公司、安徽國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安徽開源路橋有限公司等企業申特。全年召開4次全市龍頭骨干企業發展會議,發揮資質專家的技術指導作用,切實解決企業在申特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為申特企業開通 “業績補錄綠色通道”,全年力爭新增特級資質建筑業企業2-3家(項)。
組織開展合肥市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摸底、輔導培訓工作,為我市企業資質升級釋疑解惑,力爭全年晉升一級資質建筑業企業達20家以上。
3、統籌實施建筑業發展政策。修訂完善《2016年合肥市促進建筑業發展政策》及《實施細則》,加大對企業資質升級、科技創新的獎勵額度。通過政策引導,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進一步加強與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在扶持建筑業發展方面的工作對接,指導各轄區完善實施建筑業獎勵政策,充分發揮政策對推進建筑業持續發展的激勵作用。
4、持續實施“走出去”發展戰略。把握國家經濟政策走向,全力支持企業拓展市外、省外、境外市場,加強“駐外辦事處”自身建設,積極發揮其協調溝通和橋梁紐帶作用,為我市企業“走出去發展”提供服務便利,全年建筑業外向產值力爭完成1300億元以上,組織開展1-2次建筑業“走出去” 發展推進調研活動。
5、幫扶我市企業拓展發展空間。積極協調市軌道公司、市公管局,在招標文件編制,尤其是招標資格條件設置,合同簽訂履約等方面,為我市特級施工總承包、監理綜合資質企業參與軌道交通、地下綜合管廊、裝配式建筑等政府投資工程建設創造更多可能機會,拓展本地企業發展空間,提高企業在新興市場的競爭能力,。
6、促進縣域建筑業統籌一體化發展。充分發揮縣域在我市建筑業發展中的作用,全年召開3-4次“4縣1市”建筑業發展工作例會,有針對性地指導縣市抓好“資質升級”和“走出去”發展,提高縣域一級資質企業數量,擴大縣域建筑業發展規模,鞏固提升縣域建筑業在全省中的位次,促進市、縣建筑業共同發展。全年縣域完成建筑業總產值占全市同期總數的18%以上。
(三)全面提升合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建設水平
7、完成信用管理平臺升級應用工作。落實經費,加快合肥市城鄉建委信用管理系統升級改造步伐,力爭新系統2017年上半年投入運行。做好系統上線運行后對系統操作的培訓工作;依據新修訂的《合肥市建筑市場各方責任主體信用管理辦法》及《合肥市建筑市場各方責任主體信用評價計分標準》,扎實開展對施工、監理企業及項目關鍵崗位人員的信用評價工作。
8、扎實開展信用管理各項基礎工作。進一步按照《關于加強合肥市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記錄管理工作的通知》(合建建管【2013】20號)文件要求,做好信用信息日常采集、審核、發布及應用工作;全年召開5-6次“合肥市建筑市場信用工作例會”,印發10期《信用工作情況通報》;按照《合肥市城鄉建委信用建設工作考核辦法(暫行)》(合建建管【2016】65號),開展半年、年度信用目標完成情況考核工作,表揚優秀,鞭策落后,進一步提高全市征信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
9、發揮信用在兩場聯動監管中的作用。全年組織召開4次“全市建筑市場行政監管聯席會議”,進一步加強與市公管局等成員部門的溝通聯動,印發4-5期建筑市場“紅黑榜”,并將信用信息、信用評價結果,與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業務環節有機掛鉤實施聯合懲戒,努力營造“守信激勵、失信懲戒”、“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良好氛圍。
10、組織開展軌道工程信用考評工作。修訂《合肥市軌道交通工程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將施工總包、專業分包及監企業全部納入信用考核范圍,科學合理設定日常、月度、季度、半年、全年信用權重分值,本著“優勝劣汰、信用為先”的原則,將信用考核結果與企業評優評先和市場準入緊密掛鉤,不斷推動我市軌道交通工程的規范化和標準化建設。
(四)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監管工作力度
11、組織開展建筑市場綜合執法檢查。進一步優化市場監管體系,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常態化開展建設項目市場行為監督檢查,全年擬組織7次以施工許可證發放、建設各方主體責任落實、項目負責人履責執業等為重點內容的建筑市場綜合執法檢查。按照差別化監管的方式,重點檢查有不良行為記錄、有質量安全事故、有投訴舉報的企業、項目及個人。將檢查結果與企業及個人信用評價、資質管理、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環節掛鉤,嚴厲查處違法發包、分包、轉包、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建筑市場秩序。
按照《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轉發廳關于<推動建筑市場統一開放若干規定>的通知》的要求,切實加強外地進肥企業市場行為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企業有違法違規行為、企業基本信息登記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列入我市建筑市場“黑名單”,情節嚴重的,禁止其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12、強化對項目負責人履責執業的監管。按照《關于加強建筑施工現場項目負責人變更行為管理的通知》合建建管〔2015〕42號,嚴格規范項目負責人等關鍵崗位人員變更、增權擴項、執業履責行為,督促全市項目經理、項目總監遵守職業道德,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提升項目管控能力,嚴厲打擊各種脫崗、隨意變更、虛假簽字及轉包、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
13、開展建設工程企業動態監督檢查。督促在2016年動態檢查中“存在問題企業”,認真做好整改工作并及時公布整改結果。探索將資質動態檢查轉為常態化。通過檢查,查處打擊申辦資質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開展對新取得資質企業動態監督檢查工作,重點檢查這些企業取得資質后條件滿足情況和市場行為,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督促企業走規范化、可持續發展之路。
14、繼續開展預選承包商動態考核。依據《合肥市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預選承包商實施細則》(合建【2016】118號),對我市入庫承包商企業實施動態監管和年度考核。按照“控制總量、能進能出、優勝劣汰”的原則,進一步健全完善預選承包商名錄管理制度。
15、進一步強化混凝土企業動態考核。扎實抓好老舊混凝土攪拌站的搬遷升級改造工作。全面完成混凝土攪拌站遠程監管系統安裝應用工作。采取交叉互查方式,進一步做實混凝土企業動態考核。全面推進“混凝土分包合同備案制度”,嚴厲打擊各類惡意降價、擾亂市場的違規違法行為,促進我市砼行業健康平穩發展。
(五)切實抓好BIM技術的推廣應用。
16、擬定《關于在全市開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我市從一級及以上總承包、甲級及以上監理等建筑業企業及我市單項投資1億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必須在施工管理中應用BIM技術。并將BIM技術應用效果與建筑業獎勵政策及工程評優、企業評先掛鉤,全年組織2次BIM技術應用專題調研培訓,抓實推進我市全面推廣應用BIM技術工作;貫徹落實住建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文件精神,組織開展工程總承包試點;推行以銀行保函或擔保公司保函等形式的工程保證制度。
(六)進一步加強對工程監理的監管
17、 修訂完善《關于加強合肥市建設監理工作監督管理的實施意見》 ;組織開展一次監理工作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監理企業履約情況、項目總監履責情況、項目監理部人員配備情況;全年召開3-4次監理工作例會;認真組織開展項目總監能力提升培訓工作,增強項目總監在崗履責意識和履責能力;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鼓勵我市有實力的監理企業積極探索全過程咨詢服務試點。
(七)繼續強化工程造價管理
18、完善工程造價管理政策措施,修訂工程計價依據,進一步規范工程計價行為,全面落實最高招標限價備案、合同備案和竣工結算備案各項工作,不斷優化“三備案”系統功能,定期發布《合肥市建設工程價格信息》電子期刊。
(八)進一步提升行業隊伍整體素質
19、全年組織召開3-4次新辦企業負責人通氣會、組織1次建筑業企業負責人轉型發展研討會、組織3-4次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履責守法培訓會、組織1次全市重點企業法人代表專題培訓班、組織3次建筑業、監理、招標代理機構企業統計培訓、組織2次BIM技術應用宣貫培訓、組織1次執法人員培訓,提高從業人員業務素養和工作能力。大力推進校企合作,重點抓好對木工、電工、砌筑、鋼筋制作等以作業為主的建筑工人培訓工作,引導施工企業將工人的技能等級與工資分配掛鉤,促進建筑業農民工向技術工人轉型,利用信用平臺全面開展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
(九)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層級督查
20、加強市、縣兩級監管工作聯動,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縣區監管工作例會,加強市縣兩級在建筑業發展、建筑市場監管、信用體系建設、行業政策文件落實等方面的信息交流與互動,強化監管工作合力,著力構建全市建筑業管理“統一戰線”。開展2次對13個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的層級督查考核,對各項工作落實良好、有創新經驗、資料檔案健全的縣(市)區、開發區,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任務落實不力的縣區(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十)切實維護建設領域農民工合法權益
21、進一步完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加強源頭治理,加大市場監督檢查力度,落實維權屬地責任,進一步完善維權管理體系,及時化解矛盾,減少工資拖欠隱患,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進一步加強機關干部作風建設
22、切實加強機關干部對法律法規及業務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機關干部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提升服務本領,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嚴格依法行政,提高辦事效率和質量,轉變工作作風,堅守工作底線,杜絕以權謀私,認真執行八項規定。
(十二)進一步發揮協會的橋梁紐帶作用
23、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增強服務意識,強化行業調研,加強自身建設,認真組織開展工程創優、評優評先、行業培訓等活動,積極主動為企業發展排憂解難,進一步發揮協會的橋梁紐帶作用。
本文轉自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