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合肥市建筑市場監督檢查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4-07 閱讀量:2407
各縣(市)區、開發區住建局、建發局、建管中心,各相關企業:
根據省住建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全省建筑市場監督檢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1〕238號)精神要求,為規范建筑市場行為,促進我市建筑行業發展,決定在全市組織開展建筑市場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一)建筑市場行為:1.建設單位是否依法履行法定建設程序,是否存在違法發包行為;2.施工單位是否存在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違法行為;3.監理單位是否對施工單位及其項目管理人員資質資格、工資性工程款(勞務費)進行審核;4.是否按照招投標文件和合同約定配備管理人員及項目經理、總監等關鍵崗位管理人員及其生物識別考勤、到崗履職情況等。
(二)勞務用工管理:1.用人單位是否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2.施工總承包單位是否建立勞務人員實名制花名冊、考勤表、工資表等臺賬,是否實行生物識別考勤,是否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是否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是否進行維權公示等;3.建設單位是否將人工費用及時足額撥付至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人工費用撥付周期是否超過1個月;4.分包單位是否簽訂協議委托施工總承包單位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發放工資。
(三)保證金繳存情況。1.四項保證金的收款單位是否依法依規收取并及時退還,是否存在強制收取現金保證金問題等;2.建設單位是否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施工總承包單位是否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是否實行差異化管理;3.銀行保函、商業保險、第三方擔保方式替代現金形式保證金情況。
二、檢查形式
(一)企業自查。(4月6日-4月14日)。各建設單位,施工、監理企業按照此次檢查內容,對在建項目重點對資質資格、建筑市場行為、勞務用工、保證金繳存等進行認真自查,并形成自查報告備查(項目工地現場存檔)。
(二)縣(市)區檢查。(4月15日-5月15日)。各縣(市)區、開發區住建(建發)局、建管中心及市本級,對轄區在建工程項目開展全覆蓋檢查。
(三)市級督查。(5月16日-6月5日)。市級督查組按照各縣(市)區、開發區、建管中心及市本級每個區域隨機抽查1-2個項目,對轄區工程項目進行檢查,檢查項目為國有投資項目和房地產開發項目。重點檢查投訴較多,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質量和安全問題突出的在建項目。
隨機抽查事項分為兩類,一是以依法注冊企業為檢查對象的基本項目,檢查對象從“安徽省事中事后綜合監管平臺”企業庫中抽取。二是以工程項目為載體檢查各方市場主體企業和個人的特殊項目,檢查對象從“安徽城鄉規劃建設綜合管理平臺-行政執法管理系統”項目庫中抽取。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抓好落實。各縣(市)區、開發區住建(建發)局、建管中心及市本級,對該項督查檢查要高度重視,指定專人負責,明細工作方案,確保檢查成效。各單位及相關企業要以檢查為契機,查找自身存在問題,及時進行整改。主管部門要對檢查問題逐項核實,確保問題限期歸零。
(二)依規查處,公示公開。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在檢查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將檢查結果錄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綜合監管平臺,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安徽)向社會公開。涉及違法違規依法查處,并在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督公開服務平臺公開。涉及其他部門的,及時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三)明確要求,按時填報。各縣(市)區、開發區住建(建發)局、建管中心及市本級,于5月16日前向市城鄉建設局建筑業管理處,報送本區域建筑市場檢查自查情況報告(包括在建項目情況、檢查項目數量情況、對照檢查內容存在問題、整改處理情況等)。
請于2021年4月10日前將聯絡員名單反饋至我局建筑業管理處。
聯系部門:局建筑業管理處
聯系人:王兵電話 0551-62640559
來源:合肥市城鄉建設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