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開展2013年全省建筑節能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4-07-07 閱讀量:2108
建科函[2013]953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城鄉建設委),廣德、宿松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局):
為貫徹落實《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國務院令第530號)及《安徽省民用建筑節能辦法》(省政府令第243號),進一步推進全省建筑節能工作,根據2013年度建筑節能工作安排,決定組織開展2013年度全省建筑節能專項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目的
(一)進一步增強建筑節能意識,提高對抓好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
(二)督促各地貫徹落實《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及《安徽省民用建筑節能辦法》等國家和省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有關規定,重點檢查《安徽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34/1466-2011)、《安徽省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34/1467-2011)的貫徹執行情況;
(三)總結全省建筑節能工作和綠色建筑中好的做法和經驗,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
二、檢查范圍和內容
(一)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建筑節能有關政策法規、技術標準及結合本地實際推進建筑節能工作的情況;
(二)綠色建筑、綠色生態城(區)發展情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強制推廣政策執行情況;
(三)施工進度符合檢查要求的新建建筑工程,重點抽查縣級及建制鎮工程;
(四)2012年1月1日以來通過施工圖審查的民用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重點抽查在建工程;
(五)《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貫徹實施情況;
(六)《民用建筑節能信息公示辦法》的貫徹實施情況,抽查在建工程和在售項目;
(七)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開展情況;
(八)對2012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下發執法告知書的工程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三、檢查時間及組織方式
分自查和檢查兩個階段。
(一)自查階段由各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本通知要求,立即對轄區范圍內的建筑節能情況開展全面檢查,檢查項目數自行確定。在組織進行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總結本地區(含所屬縣及建制鎮)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實施情況,完成自查報告(包括所屬縣及建制鎮),連同附表1、附表3一同于8月28日前行文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處。
(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根據各市自查情況組成檢查組,將對各市(包括縣、區及建制鎮)建筑節能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違反強制性條文的工程項目,下發執法告知書,并按《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及《安徽省民用建筑節能辦法》給予處罰。對工作落后的城市將進行通報批評。具體檢查時間另行通知。
四、檢查工作要求
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建筑節能專項檢查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周密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責任,各負其責,抓好落實。
附件:1.建筑節能基本情況統計表
2.建設主管部門建筑節能檢查評分表
3.建筑節能自查項目匯總表
4.受檢工程基本情況表
5.安徽省公共、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文件檢查表
6.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檢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