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認真開展建筑工程項目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4-11-18 閱讀量:2112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城鄉建設委)、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局(辦、中心),廣德、宿松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局)、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局: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建市〔2014〕130號)、《關于開展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工作的通知》(建辦市函〔2014〕545號)的要求,根據我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建市〔2014〕185號)的安排,從2014年11月起,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將進入實施檢查階段。為做好全面排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嚴格按照相關要求,認真開展本地區建筑工程項目全面排查工作,重點對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承發包、質量責任落實等情況進行全面排查。
二、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轄區內在建的房屋和市政基礎工程每3個月排查一次,務必于2015年1月底前完成第一次全面排查,排查要應用質量安全監管系統(監管通),將排查結果記錄入安徽省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切實落實監管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并請各市(省直管縣)每月6日前將上月排查工作情況、排查中發現的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工程質量問題及處理意見連同《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查處基本情況表》、《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月匯總表》(詳見:建市〔2014〕196號文)分別報我廳建筑市場監管處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
三、自2014年11月起,我廳將對有投訴舉報的工程項目、群眾反映問題較多的地區,以及其前期查出有問題項目的整改情況等,進行重點檢查。2014年12月我廳將組織一次全面監督檢查,以后每半年進行一次。
四、我廳將定期統計各地全面排查工作的進展情況,匯總違法行為的查處意見,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并向社會公布。
2014年11月12日